件名:德法等使已飭駐津領事轉告該銀行如到期未能照付可預請政府設法俄使亦以該銀行虧累甚鉅所發期票恐屆時不能償還照請政府擔任 識別資訊館藏號:03-21-005-01-011著作者產生者:外交部資料類型資料型式 :函層次:件描述版本:原檔日期民國02年07月格式頁數:4語言中文管理權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授權聯絡窗口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02-27898284archives@gate.sinic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