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函復傳教護照其由外省印發者地方官無不憑信之理但使教士安分自可相安由 識別資訊館藏號:01-12-003-05-004著作者產生者:總署資料類型資料型式 :函層次:件描述版本:抄檔日期光緒03年03月17日格式頁數:1語言中文管理權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授權聯絡窗口近史所檔案館閱覽室02-27898284archives@gate.sinica.edu.tw